3月19日,榆林一女子小美(化名)报警称:她在抖音短视频找律师帮助要债,上圈套11000元。#榆林头条#
小美刷抖音时,看到法令援助的广告视频,遂点击视频内的链接填写了自己的手机号。不久后,微信便收到一条老友恳求,增加老友后,对方自称是上海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法院有内部联络,能够帮小美打官司要债,但需求交纳3000元的服务费。
小美急于追回债款,直接给对方供给的银行账户转账3000元。供给有关的材料和依据后,对方告诉她还得再交纳8000元产业保全费就能够等候开庭。
小美再次转账后,一直都没比及开庭的告诉,当看到对方又要求她持续转账,连忙到法院进行核实,这才发现了自己上圈套,随即报警。
一、欺诈分子在交际渠道、短视频渠道发布法令援助广告,招引被害人自动联络或填写自己的联络方法,等候被害人上钩。
二、欺诈分子使用了被害人对司法程序不熟悉,对申述立案有畏难情绪,虚拟了替被害人立案、托付律师,在法院内部“有联络”,帮打官司有胜算的等理由骗得被害人财物。
三、等被害人迟迟等不到开庭的告诉,自动问询法院时,才发现法院就没有自己的申述记载,再联络欺诈分子时,对方现已溜之大吉。
一、使用法令途径保护本身合法权益时,应采纳线上或线下方法依法立案,经过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或网上诉讼服务渠道查询立案状况及案子诉讼进展。
二、法院收取诉讼费会开具诉讼费交款告诉书,钱款均由法院对公账户收取,当事人应擦亮眼睛,防范掉入“帮打官司”的欺诈圈套。
三、如不幸上圈套,一定要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载、买卖记载、联络方法等依据为警方破案供给线报警,最大极限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