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是甲方(财政服务公司)和乙方(客户)之间关于财政服务的协议。甲乙两边均通过洽谈并赞同以下条款。
甲方将依据乙方的详细需求,供给财政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财政策划、预算拟定、会计核算和报表剖析等服务。
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一年,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收效,到期前30天,两边可依据实在的状况进行洽谈,洽谈不成则主动止。
乙方依照甲方规则的服务收费规范付出服务费用。服务费用的详细数额及付出方法将在本协议中详细规则。
甲方与乙方树立联络后,会针对乙方的需求拟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并实相应的服务方案。两边需坚持密切联络,及时交流服务发展状况。
甲方和乙方均应对协议签定以及协议实过程中发生的商业秘要、技术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若在协议实过程中发生争议,两边应先友爱洽谈处理。若洽谈不成,两边能够自愿挑选诉讼或裁定方法处理争议。
依据《公民合同法》等有关规则法律法规的规则,甲乙两边在相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洽谈,达到以下协议:
1.1 甲方向乙方供给的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财政策划、预算拟定、会计核算和报表剖析等。
2.1 乙方需依照甲方规则的服务收费规范付出服务费用,详细金额由甲乙两边洽谈确认。
2.2 服务费用付出方法:需提早付出50%作为预付款,服务完成后结算剩下费用。乙方须在服务结前一周做好结算准备工作,并预留满足资金。
3.1 甲方与乙方树立联络后,甲方将依据乙方的详细需求拟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并实相应的服务方案。
4.1 甲方和乙方均应对协议签定以及协议实过程中发生的商业秘要、技术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