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中专校园信息咨询与工作指导中心的湖南省高校困难毕业生集体工作帮扶渠道服务进行收购,现约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节能产品实施强制收购的,需供给国家认证安排出具的、处于有用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1、投标人的根本资历条件:投标人有必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挂号的法人、其他安排或许自然人,且应当契合《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直接控股、办理联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收购活动。
5、为本收购项目供给全体规划、标准编制或许项目办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意图其他收购活动。
6、列入失期被执行人、严峻税收违法失期主体名单、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的,回绝其参加政府收购活动。
本项目实施电子生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十分日子写字楼303室收取商量文件获取电子版投标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十分日子写字楼303室
1、本投标公告在省工作指导中心网站(工作创业- 湖南省教育厅)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投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人对政府收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能够向收购人提出问询。收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以为投标文件或投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的,能够在收到投标文件之日或投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收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告诉》(湘财购〔2019〕20号)规则,以纸质书面形式向收购人提出质疑。
2、投标人参加政府收购活动,无需向收购人、署理安排、生意生意渠道交纳费用。